上午廣告公司來提腳本,哇!我竟然遇到十幾年前的老同事----阿蘭姊姊,她現在已經做到創意總監囉。好厲害。

當時我大四,畢業展結束後就先到廣告公司當AE,負責統一、麗嬰房、奧黛莉等幾個客戶。阿蘭姊姊當時是文案,很不錯的文案,特別是奧黛莉的魏特助對她非常滿意,提案都是一次OK,我們倆好幾次坐計程車去長安西路的客戶處提案,阿蘭姊姊都會在樓下便利商店買口香糖,因為那時候大家好喜歡吃中興百貨旁的蚵仔麵線,她喜歡加大蒜,所以要用青箭來保持口氣清新自然!

阿蘭姊姊外型變的比較fashion,整個人變得很幹練的感覺,提案起來一樣滔滔不絕,引經據典,頗能說服人,所以今天提案很順利就通過啦!

很丟臉的是,今天我比較晚進會議室,一坐下來看到阿蘭姊姊覺得很面善,她也認出我,我們當場擁抱起來,大家還沒弄清楚我們的關係,會議就開始,後來她在提案,我們倆又忍不住相識而笑,唉!只好暫停會議先跟大家解釋我們的關係。

遇見老朋友的感覺真好,但也再次印證,廣告圈真的很小----千萬不能做壞事呀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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