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小,我們家的小孩就隨著爸爸媽媽築水草而居,爸爸的工作換到那兒我們就搬到那,因此我國小總共轉學五次,唸過四所國小:僑和國小、泰山國小、明志國小、樂善國小(呵呵!四所國小、轉學五次,因為有的國小我轉進、轉出又轉進);國中也轉學一次,唸過壽山國中、莿桐國中。小學教注音符號、國中教KK音標這些基礎課程時,我都在轉學,所以學得哩哩拉拉,37個注音符號還是在去年小婕上小一前,陪她一起完整學會的。
頻繁的轉學,所以我沒有從幼稚園就認識的朋友,也沒有參加過任何國小、國中同學會;不斷的搬家,所以我在家裡從來沒有專屬自己的空間。
第一次有屬於我的,『領域』。
是在龜山念樂善國小時,媽媽不知從那兒資源回收,給我和大妹一人一個木箱子,木箱子大約90公分高,有二個格層,一個門。媽媽幫我們加上鎖。箱子就成為我的私密空間,收藏許多我當時非常寶貝的東西----小書籤、一本本的書籤冊和附鎖的日記本。這二個箱子現在還在雲林娘家的閣樓上。
第一次有屬於我的,『桌子和床』。
是考上嘉義女中住校後,當時住在學校宿舍,一間宿舍有六個人,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床、衣櫃和書桌,學校規定每位住校生都要買床單,每天起床後都要將棉被疊好,舖上顏色統一印有校徽的床單。當然校徽的方向要一致。
第一次有屬於我的,『房間』。
是大四搬離學校宿舍在校外租屋時,當時我在木柵動物園附近跟人合租一層樓,因為我是最後一個,所以一開始我住在最不好的房間,是間只有內窗的暗房。為了布置屬於自己的房間,我自己釘了小桌子,還到永樂市場買零碼布,幫桌子縫桌巾,幫窗戶縫窗簾,窗簾還有荷葉邊ㄟ!一個學期後,我到廈門街買了一台二手電視,超復古,轉台和音量控制都還是用大大的圓形旋扭。
第一次有屬於我的,『家』。
是跟老公結婚後搬到現在的房子。房子是結婚前公公出頭期款買給老公的,中古屋,三房二廳,我們用最少的預算『成家』。結婚半年時,老公的弟弟專科剛畢業,在屏東公公家游手好閒一陣後,因公公念他不去找工作,而跟公公吵架。吵架後他行李一拎到了台北就住進『我家』。哥哥在台北有個小房子,弟弟來住似乎天經地義,初為人媳,心中縱然千般不願意,我也不敢表示意見,不過我也沒有熱烈歡迎。倒是老公受不了他弟的生活習慣及對父母的態度,跟小叔吵了一架後,他弟就走了。
過了一陣子,我很坦白跟老公說,我非常不想讓別人住進我們家,不論是我的家人或是他的家人都一樣,我希望這是只屬於我們兩個人的。從懂事後我就非常渴望能夠有屬於自己的家,更常常夢想如果有一個家後,我要如何布置.......。夢想成真了,我願意『展示』(邀請他們來家裡玩、住一兩天),但我不願意『分享』(讓他們長期住進來),很自私,但就是我真實的感覺,我希望老公懂並支持。一向以退為進的老公,說他瞭解後沒有嘗試改變我,我想他是真懂了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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